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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购买了足额车险,重庆包车认为:出车祸后保险公司竟然拒赔车主丧失,拒赔的理由就是不上正式牌照。继曝光车险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问题后,昨日,央视《每周品质讲演》再次质疑车险理赔难,“卖保险时,保险公司声称不车牌也能抵偿,呈现事变时却拒绝抵偿。”专家指出,这种做法涉嫌侵害花费者的知情权跟公平交易权。
案例:新车没上牌竟然不理赔
昆明车主龚先生日前买了一辆60多万元的工程车,并花了1万多元在徐州地区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买了足额汽车保险。工程车的落户手续要一个月实现,不料新车在到手的第28天出了意外,此时车子的常设号牌已经过期。法院裁决龚先生承担逝世者的各项抵偿金27万元。车险保单上注明,保险期限为2010年3月15日20时起,到2011年3月15日20时止。龚先生的车失事变的日期是2010年4月18日,在保险有效期限内。不料保险公司却以车子“不上正式牌照”为由拒赔。
保险条款里的免责条款写明:下列情况下,不管任何起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丧失跟用度,保险人均不负责抵偿:其中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的情况是: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商定外,产生保险事变时保险机动车不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及其余相干治理部分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常设号牌或常设挪动证,或未按划定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租车公司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具有租赁期短,租用方便,由出租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租后服务等特点。简单地说就是不正当号牌不赔。
探访:保险客服仍称无号牌也赔
龚先生认为,当初买保险时,车子就是按车架号跟发念头号上的保险,保险单子里一开端就没填车牌号。而且,保险公司明知车子不号牌,却在保单上明白写明交费确当天保单已经生效。事后,龚先生的代办律师也向保险公司征询,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表示,假如车辆不正式号牌,除了盗抢险之外,其余的汽车保险名目都是可能畸形理赔的。
龚先生无奈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保险有效,裁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被告龚氏兄弟保险抵偿金25万余元,太平洋保险在接到裁决后,央视记者登录太平洋财险的官方网站找到其车损险条款,发明原来的“无正当号牌不赔”的条款不产生任何转变。而太平洋财险总部客服在面对征询时,仍然明白告诉记者,“无号牌也赔”。
专家说法:收费不担责保险公司侵权
卖保险时宣传的是一套,合同条款上写的却是另一套,保险公司这种自相抵触的做法侵害了花费者的权利。保险法实务专家刘锐表示:“在明晓得不牌照的情况下,接收投保,然而又以不牌照为由,不承担抵偿义务,这是没情理的……假如说不牌照不承担义务,就是在上牌照之前,不应当起算保险期间,不应当收取保险费。”专家强调,无牌不赔也好,无牌也赔也罢,切实并不是问题的要害,要害在于“收了保费,起算了保险有效期又反过来不承担保险义务”的做法是侵权行动。
中国花费者协会法律与实际研究部副主任陈剑称,假如当时在花费者投保之前不做出明白说明,或者也错误条款进行公道的说明,包含结果的一些说明,实际上侵犯了花费者的知情权,假如它诚然说明了,然而并不批准对危险承担的期限进行相应的调剂,也就是说它承担保险义务的期限跟它实际上投保单所商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那在某种水平上涉嫌侵犯花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汽车租赁具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常见的有按照租赁期长短划分和按照经营目的划分两类。汽车租赁具有租赁期短,租用方便,由出租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租后服务等特点。中国汽车租赁企业由于经营时间短,规模和实力有限,多采取分散独立经营的模式,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租赁市场的成长,这种模式难以为顾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限制了企业的市场开拓和经营规模的扩大,难以为企业提供持续健康发展的空间。汽车租赁企业在经历了最初的市场培育之后,经营模式必将走上连锁经营和与生产厂商合作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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